3月27日,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,传达学习: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、全国“两会”精神、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》、《党委(党组)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》、《党委(党组)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》等内容。

会议指出: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,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,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。
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,坚持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,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,推动形成“党委统一领导、党政齐抓共管、宣传部门组织协调、有关部门分工负责” 的工作格局。
(作者:王进 审核:黄锐 责编:梅文希)